校園直飲水(6,待續)
(接前)
中小學校校園直飲水工程建設和維護基本要求
根據國家《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相關規范標準的規定,為保障中小學校(含中職)校園(以下簡稱學校)直飲水衛生、安全,確保學校直飲水工程的建設質量,保證正常運行維護和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要求。
一、適用范圍
本要求適用于學校直飲水工程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運行維護、水質檢驗與應急處置等。
二、設備技術要求
直飲水設備是指以市政自來水為原水,經凈化(含除菌)處理和溫控處理,出水水溫在20℃~40℃的獨立水處理設備。
直飲水設備應具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直飲水設備使用的水處理材料應具有衛生安全檢驗合格證明(有效衛生許可批件或檢驗報告)。
按相關規定需要進行3C認證的直飲水設備加熱器,需進行3C認證,并向用戶提供相關認證證書(注:電壓250V以下,加熱器<10L的飲水機才可辦3C認證;大型飲水機,如無法辦3C,加熱器要辦生產許可證,整機要做一個安全、防電的整機運行型式試驗報告)。
直飲水設備的電氣安全應符合GB4706.1,并提供有資質的相關電氣安全檢測報告。
直飲水設備應為固定式或駐立式,設備的防觸電保護應為Ⅰ類、Ⅱ類或Ⅲ類。
外殼防護等級至少為IP44,設備應取得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的外殼防護等級檢測報告。
直飲水設備應提供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測試報告。
直飲水設備產品的產品質量及安裝應符合相關標準;直飲水設備出水水質應符合相應水質標準和規范要求;設備適用電壓為220V;
制造商應能提供完善的直飲水設備“三包”及售后服務、檢測服務。
直飲水設備產品應符合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衛生監督部門、技術監督部門、教育部門等)有關要求。
出水水溫:20℃~40℃
出水流量:所有水嘴同時出水時,每個水嘴流量應不低于每分鐘0.6升。
出水方式:機械水嘴控制(陶瓷片密封水嘴)或電磁閥控制。如采用機械水嘴,直飲水設備應采用符合GB 18145《陶瓷片密封水嘴》或QB1334《水嘴通用技術條件》要求的不銹鋼水嘴,當水嘴外力取消后需自動關閉;如采用電磁閥控制,電磁閥需采用斷電自閉式的方式,且出水口配有不銹鋼水嘴。
直飲水設備的相鄰水嘴間距不小于400mm,水嘴高度根據使用區域學生身高設置,且只適用于使用盛器接水。
加熱方式:宜采用節能的快熱式、步進式等加熱方式;以及使用熱交換器預熱進水,利用熱交換來節能,使煮沸的開水變成溫開水;進入的冷的自來水變熱,通過熱交換達到節能目的。
計量顯示:直飲水設備應設置或安裝顯示累積處理凈水量的計量器,要宜于查看。
智能控制:機器能夠定時定期正反沖洗,把濾料中的雜質及時排出;設備具有設定加熱周期、加熱時間和能自動排除隔夜水的功能;設備具有濾料、濾芯更換智能報警功能,及時提醒更換。
外殼材質:宜采用304不銹鋼材質,直飲水設備外表應平整光滑,其易觸及的零部件棱邊和尖角應圓滑或加以防護,且要求防腐防銹,經久耐用。
三、設計施工要求
環境要求
直飲水飲水處應能滿足維護方便、通風良好、確保通電通水和排水的要求,周圍10m范圍內不應有污水池、垃圾桶(箱、房)、粉塵和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
直飲水飲水處地面、墻壁、頂部應使用防水、防滑、防腐、防霉、無輻射、易于消毒、清洗的材料,地面應有一定的疏水坡度。
直飲水飲水處應設置等候區域,等候區域不得擠占走道等疏散空間。
直飲水飲水處應設置簡明易懂的圖文說明,指導正確使用直飲水設備。
給排水要求
學校直飲水的原水應使用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市政自來水。
進水管道應從市政供水管網單獨引入,在引入直飲水設備之前應安裝防回水的單向閥,亦可用于排水和采樣。
給排水的設計與施工應符合GB 50015《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及其他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電氣和安防要求
供電應符合JGJ 16《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及其他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接地裝置的設計和施工應符合GB/T 50065《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和GB 50169《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
應配有獨立專用的斷路器及過流保護裝置,并使用帶有安全門的固定式插座或其他等效可靠的電氣連接方式。
應按照GB13955《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的要求配置獨立專用的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應每五年報廢更新。
直飲水飲水處應列為學校安全防范管理的重要部位。
四、竣工驗收要求
工程竣工后,應按照本要求“二、設備技術要求”和“三、設計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并形成文件存檔。
竣工驗收水質檢測應按本要求“六、水質檢驗要求”中“竣工驗收檢驗”項目執行。
直飲水設備的水質、電氣安全的檢測應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完成并出具檢測報告。
驗收合格后,方可供水。
五、日常運行維護要求
維護要求
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應與直飲水設備制造商(以下簡稱“制造商”)簽訂售后服務協議,按照規定分工負責,確保直飲水設備安全運行和及時維護。
學校在直飲水設備日常運行維護中應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健全學校直飲水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2)制訂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3)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衛生管理員。
(4)每日使用前打開每個水嘴,放盡管道內的積水。
(5)每日由衛生管理員對直飲水設備進行清潔,并對每個水嘴進行消毒,具體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簽蘸取75%酒精伸進水嘴中進行消毒,或用棉簽蘸取酒精點燃,用火焰在水嘴處灼燒10秒,消毒完成之后打開水嘴10秒。
(6) 定期公示直飲水水質檢驗結果,配合制造商開展直飲水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和及時處置直飲水水質事件。
(7)每日對直飲水設備進行安全衛生巡查,做好巡查記錄。
(8)加強對師生正確飲用直飲水的宣傳教育。
人員要求
學校和制造商直接從事學校直飲水日常管理、運行維護和水質檢驗的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應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直接從事上述工作。
從業人員應符合DB31/547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的規定。
檔案要求
學校直飲水衛生管理檔案應包括:
(1)從業人員設置情況、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檔案。
(2)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及衛生操作規程。
(3)衛生管理制度和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4)衛生安全巡查、保潔制度及記錄。
(5)直飲水設備運行維護制度和記錄。
(6)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索證制度及相關衛生許可批件和檢驗合格報告。
(7)直飲水設備的產品說明書及竣工驗收資料。
(8)水質檢驗記錄。
(9)制造商售后服務承諾。
學校直飲水衛生管理檔案應由專人管理,至少保存2年。
六、水質檢驗要求
基本要求
學校應建立并實施直飲水的周檢、月檢及學期檢制度。
周檢驗應由制造商完成,月檢驗和學期檢驗應由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采樣完成。
制造商應建立水質檢驗室(或與有資質的水質檢驗室簽協議,應提供合同),配備與經營規模和水質檢驗要求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和儀器設備。
水質檢驗室主要檢驗設備包括:濁度儀、電導率儀、pH計、恒溫水浴鍋、蒸氣滅菌消毒器、恒溫培養箱、超凈工作臺、化學試劑、玻璃試管瓶皿等。
檢驗人員應經專業培訓,并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上崗證。
檢驗數量、指標和頻率
周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渾濁度。檢驗頻率:每周一次,每月所有水嘴確保抽檢一次。
月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最遠處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渾濁度、色度、pH、臭和味、肉眼可見物、耗氧量。檢驗頻率:每月一次。
學期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最遠處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鋁、鐵、錳、銅、鋅、氯化物、氰化物(3)、硫酸鹽、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耗氧量、揮發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砷、鎘、鉻(六價)、鉛、汞、硒、氟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銀(2)。檢驗頻率:每學期開學前一次。
竣工驗收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渾濁度;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最遠處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鋁、鐵、錳、銅、鋅、氯化物、氰化物(3)、硫酸鹽、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耗氧量、揮發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砷、鎘、鉻(六價)、鉛、汞、硒、氟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銀(2)。
注:
(1)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應進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
(2)使用載銀活性炭時測定
(3)設備使用納濾技術的不測定
評價標準:設備經衛生行政許可的相應水質標準和規范
檢驗方法:GB/T 5750《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檢驗記錄
水質檢驗記錄應當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檢驗結果應在學校內進行公示,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檢驗記錄報送當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
水質檢驗結果不合格的處置
當直飲水設備出水水質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學校應立即停止供水,制造商應會同學校及時查明原因,污染消除,并經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恢復供水。停水期間學校應采取措施保證充足的衛生安全的飲用水。
七、水質事件應急處置
遇學校直飲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處置:
應立即停止供水,并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及時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經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恢復供水,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處理結果。
學校直飲水停水期間,學校應采取措施保障充足的衛生安全的飲用水。